2.总统之路

​1988年10月下旬,总统的选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电视里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正副总统候选人已经做了三次辩论,各种民意测验结果充斥电视屏幕。总统候选人在各州巡回演说,再过几个星期就要选举总统了。

​美国总统可算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他以美国强大的实力做后盾,往往可以产生扭转乾坤的念头。一听总统候选人的发言就可以感觉到,每个人都在声称他将如何使美国保持世界第一的地位。尼克松的新作风靡一时,题目叫《1999:不战而胜》,他有一番话足以说明在总统宝座上坐过的人的心态:“如果美国不在国际社会中起中心作用,和平与自由就不能存在。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正象安德烈·马尔罗曾对我说的那样,“美国是历史上第一个不刻意追求世界强国地位而成为世界强国的国家”。然而,如果我们不能领导自由世界,那就不会有可以被领导的自由世界。”此番宏论,没有特别好的自我感觉,怕是说不出来的。

​总统是从哪里来的呢?看上去这是一个奇怪的问题。在美国这种政治制度下,总统是选民投票选出来的,任何人只要获得选民的选票,都可以走进白宫的椭圆形办公室。事实上,选民也货真价实地投票,在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候选人中进行选择。没有得到多数选票的人成不了总统。

​不过,如果从这里推论出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总统这样的结论,那就大错特错了。抽象地说,每一个公民只要符合条件都有可能成为总统。具体地说,建国两百年来,只有四十几个人有这个运气。其他人可以有做总统的梦想,但也仅此而已。

​总统的产生机制,等到全国正式投票这一天,早已走过了漫长的道路。这套机制虽然是非正式的,但却是政治生活中的核心部分。

​事实上,小党的候选人往往名落孙山,没人知晓。吵吵闹闹一阵之后,恐怕只增加一点“知名度”,或有益于体魄健康,其他的可能不会有什么。唯有共和党和民主党的候选人才具有最后一搏的条件,因而要做总统首先要取得两党的提名。这就把一大批人排除在外了,在两个党内,能够有权提名的是少数人。

​两党之中,一小部分人组成核心会议(Caucuses)。核心会议提名候选人竞选各种公职,如州校、州官职和总统职位,不进核心会议有不同层次,州级官职一般由州立法机关的骨干组成核心会议提名。全国一级的核心会议提名总统候选人。核心会议至关重要。1988年选举的核心会议在爱荷华州举行。

核心会议之后,要进行初选(Primary)。初选实际上是党内选举,在党的大会上进行。大会代表由州和地方的党组织选派代表参加,代表性大于核心会议。核心会议确定一定数目的候选人,都是同一党的。党的大会再在这些候选人中选出最合适的人,作为该党参加正式选举的候选人。

看一下这个过程就可明白,一般人不可能得到提名。只有两党的意中人才有这份福气。不过,这里需要知道的是另一个问题,即选举过程中,对候选人的管理和组织实际上由两党承担;而非由政府承担。两党把候选人限制到可能的数目,这是任何民主选举必须有的机制。这项工作是一种棘手工作,如果社会上没有组织来做,政府是无法做的。政府做这件事必然会违背民主原则。对于一个民主社会来说,应当考虑建立什么样的机制来实现这种功能。

两党的代表大会是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成百上千的活跃分子集聚一堂,电视台现场直播。党的代表大会做两件事:一是提出党纲(Party Platform);二是选择总统提名人。其他选民只能在他们选择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或者不选择。参加代表大会的代表至关重要。他们产生的方式在各州不一样:有的州选举代表;有的州的代表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有的州的代表不受限制,可以自我决断;有的州选民选举产生一定代表,郡和州的党组织又任命一些代表。

​如果想获得提名,首先得影响提名大会代表的产生。代表产生机制的多样性与政治制度的多样性相符,这是美国的一大特色。

​代表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当的,代表一般是官员、国会议员、州长、市长、州立法机关成员,总而言之,是党政要人。平民官姓也只能望代表兴叹。代表的职责是,决定拿出什么货色来供选民选。两党的代表大会共确定两个人,每党一人。选民们将来实际上是在这两个人中择其一,当然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一些非党的候选人,然而他们无法登上全国之堂。

​在两党选定候选人后,总统竞选战役开始。这个过程体现了美国式的民主,不过是两个人,最多是四个人的民主竞选。所以说是“不完全竞选",正象经济学上有不完全竞争的概念一样。如果没有两党的前番不那么民主的活动,后面这一层民主恐怕也无法实施。试想一下,如果几百名候选人参与全国竞选,会有什么局面?两党候选人四处奔走,发表兼说,争取良心。这一环非常重要,因为他们能不能当选,要看选民的投票。这一环的确货真价实。选民们没有过多的选择,但对这两个人来说,只消选择另一个就够受了。

​选民在投票时并不直接选举总统,而是选举选举团(ElectoralCollege)。每个州都有一定的选票,与该州在国会的代表数相等,如加州有47人,爱荷华州有8人。哪一个总統候选人在一州获得多数,该州的选票就都属于他。

​而大州尤为重要,人口多的州也重要。因此1988年布什和杜卡基斯的第二场辩论便在加州洛衫矶举行,目的是对着那里的47张选票。加州加上纽约州有83张选票,而得270张选票就可以当选。各州的选民选举选举团成员,选举团成员由各州党大会、党委员会、或其他方式选举产生。这些选举人必须支持党的正式总统候选人。选民在选举那天不是选总统,而是选这些选举人。只有多数选举人代表的选民才有表达意志的机会,其他选民的意志统统由多数选举人“强行”代表了。

​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获胜的选举人在各州首府(StateCapital)开会,交选举证书、登记。实际上已经是“走过场”,因为选举人产生之后,局势就明朗了,谁当选为下任总统已心照不宣。

​普通人要成为总统候选人的另一个困难是竞选费用问题。竞选费用已经达到惊人的数宇。1972年时,竞选费用正式公布的是1000万美元,非正式的就不去谈了。1988年的费用是多少,其时尚未公布。金钱超过了一定的限额,对普通人来说是同样的:无法弄到。总统候选人的费用来源通常是捐款和赠送。当然送的人有自己的意图,接受的人也明白。洛克菲勒一人用于竞选的各项费用达300多万。普通人如何能享受这种民主?

​我在这里的分析,意图不在于谈政治制度运转不灵,而在于指出:对管理一个大型社会来说,如果最后要形成一个政治领袖,民主究竟能展开到多大幅度。我们对美国民主的分析表明了这个难题。政治管理和社会管理要求有一个集中的过程。如果完全彻底的民主,美国恐怕连总统也选不出来。美国政党起的作用是在正式体制以外的集中作用。它们实际上是在不那么民主地集中意见。选民们的选择在这个集中过程之后,是“二道手”。为什么这样一个过程仍然表现为一个民主的外观呢?我想有两条:

​其一,美国政党活动的方式和组织在政治体系之外。它们无法运用国家或政府机关来实现自己的计划。但它们在政治体系之外这一事实,使其活动不能正式计在政治体系的份内。这一部分比较集权的政治活动,在非正式过程中,在社会活动中完成。政党控制政治的手段在于促使总统候选人和各种候选人当选。当选之后,他们可以利用合法程序实现自己的意志。每个社会都需要两个方面的政治活动,一是比较集权以产生政治领导的过程,一是比较民主以领导政治的过程。美国政治体制应付的,是后一个活动。前一个活动由政党决定。

​其二,美国政党内部也形成较为程式化的运作过程(民主、共和两党不完全一样)。各类代表大会和会议,虽然有党内核心人物加以控制,但有一定的余。党的代表大会上,有同党的不同人选之争。这个过程不仅有效地掩饰了集权的最后表现——最后决断权,,而且找到了解决党内矛盾的方法。对于美国政党,我还要另作分析。

​美国的政治体制有一个妙处:你不能说它不民主,你也不能说它民主。所以我说美国的选举是“不完全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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